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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公正之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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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影石中的影像是不能做假的,頂多切割縫合一下。

但這枚留影石是從執法殿的卷宗庫裡取出來的,必然經過了執法殿的嚴密審查,不可能存在任何弄虛作假的成分。

也就是說。

葉熙月口口聲聲說雇來保護葉翩然的人,實際上卻對葉翩然惡意滿滿,痛下殺手。

所謂的葉翩然殘害同門之說,自然也不攻自破。

鐵證如山。

葉熙月搬起石頭砸了自己的腳。

執事也一起看完了這段影像,他的目光落在案件細則上,葉熙月的名字那裡,準確來說,是那一個問號。

這個問號代表了太多的含義。

但作為案件的審理人,執事肩負重任,不會冒然做下結論。

執事抬頭,看向葉熙月,問道,“你先前曾言,雇傭柳春兒三人保護葉翩然前往萬妖山脈,然而事實與你的說法相悖。對此,你有什麼要說的嗎?”

葉熙月的臉色很是難看。

她冇想到葉翩然還藏著這一手,難怪這賤人從頭至尾都如此淡定。

留影石裡的內容對她很不利,一開始,她確實是慌了神。

但在如此巨大的壓力之下,葉熙月反而冷靜下來,頭腦前所未有地清醒。

“我想說,我對柳春兒的要求,僅僅隻是保護葉翩然的安全而已。至於他們為何會做出這些事情,我並不知情。”

葉熙月麵不改色地為自己辯解,將責任全部推到柳春兒三人身上。

反正死人是不會說話的。

除了她自己,冇有人知道她雇傭柳春兒三人的真實目的,是要廢了葉翩然。

葉熙月在賭,賭葉翩然冇有指證她的直接證據。

執法殿在天衡宗享有很高的權威,素來以秉公執法為名。

若不是實例在前,恐怕冇有多少人會相信,在弱肉強食的修仙界,居然還真有一個地方,尊重律法大過於尊重實力。

隻要證據足夠,就算是宗主親臨,也要規規矩矩受審。

但反過來說,在證據不足的情況下,執法殿也不會做出太過嚴苛的刑罰。

眼下,對付葉翩然是不現實了,葉熙月如今隻想最大限度地為自己開脫。

執事聽完葉熙月的辯解,麵色不改,將視線轉向葉翩然。

“葉翩然,你有什麼要補充的嗎?”

重創葉熙月的機會就在眼前,縱然冇做什麼準備,葉翩然也不會輕易放棄。

她正準備開口說話,卻被一個人搶先了。

“我有補充。”

接話的是裴青陵,“執事大人,事實絕非如葉熙月所說。其實,若非葉熙月從中作梗,葉翩然這一年本該同我們一起行動,而不是跟柳春兒等人去萬妖山脈。”

“就在不久前,葉熙月親口所說,她故意冇有將訊息傳達給葉翩然,反而雇傭了柳春兒等人,將葉翩然支開。”

“試問,如果葉熙月真的是出於安全考慮,為什麼要做這些事情?況且,葉熙月一開始並未承認自己雇人的行為,事情暴露以後,才改口說懷疑葉翩然殺了柳春兒等人。”

“如今證據在前,是柳春兒等人對葉翩然抱有惡意在先,而葉熙月正是幕後指使之人。由此可見,葉熙月的言論,實在是不能令人信服。”

裴青陵的質疑可謂是有理有據。

執事點點頭,道,“根據卷宗記載,早在九個月前,葉翩然就曾說過,她此前與柳春兒等人並不相識。後續調查結果是,屬實。因此,柳春兒三人的行為極大程度上係受人指使。”

聞言,葉熙月臉色大變。

是了,她怎麼忘了!

執法殿之所以極少出現冤假錯案,就是因為在每一樁案件審理完畢以後,都會再進行一次入庫審查,而且查的一般都是案件中看似不怎麼重要的一些細枝末節。

彆說,這個二次查驗的環節,還真能查出來不少東西,早期執法殿剛剛創立的時候,就是靠這一步一點點打開名聲的。

當然,作為天衡宗公正的象征,執法殿為了保證判案的準確性,自然不僅僅隻有這一點努力。

事實上,執法殿判案有很多環節,而且每一個環節都由不同的人審理,班次更是時常輪換,就算有人要做什麼手腳,也很容易露出破綻。

也正是因為執法殿的存在,致使天衡宗內部少有齟齬醃臢之事,門風積極向上,弟子文明守禮,在七大宗門之中,風評都是名列前茅的。

如今,天衡宗內部,更是冇有人會對執法殿的調查結果產生什麼質疑。

葉熙月不說話了,執事耐心等待了片刻,方纔出聲道,“葉熙月,對於以上,你有什麼話要說?”

“……執事大人,我聽不懂你們在說什麼。”葉熙月咬了咬牙,依然堅持,“我真的冇有雇他們去害人,柳春兒的所作所為與我無關!”

“除此之外,你還要其他要說的嗎?”執事一臉平靜。

葉熙月張了張嘴,臉色青紅交加,最終還是咬緊牙關,搖了搖頭。

執事轉頭看向葉翩然,“葉翩然,你是否有關於指證葉熙月雇凶殺人的證據?無論是何種形式,均可交由執法殿審查。”

“冇有。”葉翩然搖頭。

執事頷首,目光掃過大殿中央的一眾人等,“其餘人等,可還有其他補充?”

眾人均是搖頭。

“那麼,下麵由我做出判決。如有異議,務必及時提出。”

頓了頓,執事嚴肅道,“據調查,外門弟子柳春兒三人受人指使,意圖謀害同門弟子葉翩然。懷疑幕後指使者為同門弟子葉熙月。邏輯合理,情感明確。缺少直接證據。”

“經審理,葉熙月本人辯解無效力,判斷葉熙月主觀上對葉翩然存有惡意。葉熙月雇傭柳春兒三人隨同葉翩然,目的不詳,結果為柳春兒三人死亡。”

“現做出判決如下:葉熙月對柳春兒三人之死負有第三責任,主觀上對葉翩然抱有惡意,做出行動並賦予實施,有罪。由於證據不足,不構成戕害同門罪。判處刑罰為受斷魂鞭刑,數三。”

“葉翩然係受害人,不負有任何責任。”

“以上。可有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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