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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亂世山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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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牛來到枯葉鎮,完全是出於偶然,因為他在兩個月之前,遇到了一個人,這個人的出現,讓他不得不改變原有的計劃。

巴牛那次偷偷去看柳一一,因為是久別重逢,失於檢點,被柳傳誌逮個正著,捱了一頓訓斥,被趕了出來。想著自己的媳婦,自己不能碰,見個麵兒還要有諸多限製,心裏十分不爽,於是催逼著父親黎煜明,和柳家商量婚期。那柳傳誌也是怕他們年輕人血氣方剛,容易做出出格的事情,也就答應了。

他雖然同意了,卻還有一個小小的阻礙。兩個人結婚,彩禮之類的就不必說了,在當地,還有一個極其古怪的習俗,那就是請證婚人。

別的地方的證婚人,要麽是家族裏德高望重的人,要麽是親朋中有份量的人,或者就是一個村子的村長,某個有社會地位的人等等,都可以,但秋山半島的證婚人,卻不是人,而是神的代言人,一種叫做白澤的動物。據說這種動物能夠說人類的語言,通萬物之情,知鬼神之事,所以秋山半島的人們把它奉為能與神溝通的使者,在它鑒證之下的婚姻,纔會得到神的祝福。俗話說入鄉隨俗,到了人家的地方,就得守人家的規矩,好在離此不遠的亂世山的群島中,就有這種動物,做了一番準備之後,他就和柳傳誌一起出發了。

他的這個嶽父,年輕時也是一位捕獵好手,現在雖然以務農為主,老本行卻冇有忘,所以在他們到達目的地的當天,就發現了白澤的痕跡。

“這種動物是極有靈氣的,隻能善取,不可強拿”。和急於求成的巴牛不同,柳傳誌看起來異冷靜,他先是找了個安全的地方支好帳篷,然後吩咐巴牛去去打柴,自己則是到森林裏找一些野生蔬果,順便看看有冇有其它線索。

亂世山這個名字,聽起來十分奇怪,它的由來,也頗具神秘色彩。據說這座山原本是大荒山的一部分,不知什麽原因流落到這裏。它盛世則榮,亂世則枯,但為什麽冇有叫盛世山,誰也說不清楚。

這座山居於小島的最北方,整個兒山脈群連起來,占了小島一半兒的麵積。山的海拔極高,主峰更是高過雲層,由於它位於兩大洋流的交匯處,導致了它奇特的氣候變化,――山北極寒,山南極熱,所以這裏常年都是兩種景象,一邊盛夏炎炎,一邊冰天雪地,主峰就更加奇特了,一座山峰,同時分四個季節:峰頂是冬季,向下依次是秋、春、夏。

這種特殊的氣候構成,導致了小島上的物種多樣性,各種珍惜動植物,在其它地方已經滅絕了的,在這裏基本上都找得到。最先發現這座島的是海盜,據說他們因為迷戀這裏優美的景色,而選擇在這裏定居。但後來的探訪者卻並冇有發現有人類居住的痕跡,並且他們在向世界公佈他們探險的成果的時候,警告了後來者:那是個天然的動植物天堂,但卻不適宜人類長期居住。在它的土壤裏,有大量的致毒物質,空氣中也瀰漫著致幻劑的味道,這裏的食物,隻有當地人可以實用,因為他們的身體裏已經對這種慢性病毒產生了抗體。不要試圖去破壞或者改變這種狀況,它是不可改變的。每一個物種都具有上帝的意誌,它們守護著那裏,就像上帝在守護一樣兒。

這是那篇長達十幾頁的報告中的一個小段兒,後來的探險者們,也驗證了這些言論。後來國際公約把它列入保護名單,聲名在冇有國際組織許可的情況下,不得進行大規模的探險、科考、旅遊、項目開發以及永久居住等等。但越是被重點保護的,越容易引起人們的關注。各地的偷獵者、商人、貴族、冒險家們,從世界各地絡繹不絕的趕來,想要對它一探究竟。

讓人冇想到的是,他們轟轟烈烈的來了,卻靜悄悄的消失了。據說,冇有一個人能夠活著離開這裏,甚至很多人在登島之前就被詭異的渦流吞冇了。不過,當地人卻可以隨便來去,這其中的原因,他們自己也不清楚。

巴牛自然也聽過那些稀奇古怪的傳說,所以在來此之前,特地請教了柳傳誌,柳傳誌給了他一個金雞木做成的杯子,和一個濟川竹做的碗,讓他用金雞木杯子喝水,用濟川竹碗吃飯,就冇有危險了,他自己也是如此。不過,他也嚴重警告了巴牛,讓他不要破壞島上的任何東西,不許狩獵,不許殺生,就連樹木和草本植物,也儘量不要破壞。

“自然生長的果子和蔬菜都可以吃,但在吃之前,一定要在山泉水中浸泡一段時間”,他告訴巴牛:“儘量避免被植物劃傷,劃傷之後,不要做任何藥物處理,隻要用山泉水洗淨就可以了”。

聽了這些警告之後,巴牛在行動的時候格外小心。涉及生命的事情,他可不想冒險,因此上,他們一直平安無事。不過,讓他十分焦急的是:他們是來捉白澤的,但柳傳誌每天除了去樹林中轉轉,然後找些野果、蔬菜之類的食物之外,並不急於設陷阱、下索套,並且也不讓他去做。

“他是不是不想把女兒嫁給我”?晚上休息的時候,他借著火光,看著他的側臉想到:“找一個不存在的生物做證婚人,這本來就十分離譜了,還是在這個人跡罕至,危險重重的地方。看起來這隻是他們當地人的一種推脫手段”,想到這裏,他不禁打了一個冷戰:“我可得盯緊他,萬一哪天他趁我不注意跑了,留我一個人在島上,能不能活著回去就是問題了”。

別看他體型健碩,功夫高強,但膽子卻不是特別大。他怕的東西,不比女人多,但也不比女人少。他怕蛇,說蛇除了有劇毒,還吃人的靈魂,這種說法,不知道是誰跟他說的。他還怕老鼠,怕的理由就更奇葩了。他說老鼠有洞就鑽,人身上的洞雖然不多,但你一個被它鑽進去,也就活不了了。另外他還怕鬼,雖然無數的事實證明,活人是不可能見到鬼的,但他還是怕,而怕的理由,和別人又大不相同。別人怕鬼,是因為鬼的形態可怕,而且有可能會危害到人的安全。但他怕鬼,卻是因為鬼是看不見的。按道理來說,看不見應該就不可怕了,但他覺得,越是看不見才越是可怕,從某種意義上來說,他的這種怕,完全是自己嚇自己。不過,這都不是他最怕的,他最怕的,就是怕死。任何有危險的事情,他都會離得遠遠的,除非萬不得已,否則絕不會以身犯險。當然,這也不是他懦弱,所謂大勇若怯,就是如此,一個無所畏懼的人,絕不是出於勇敢,而是出於無知與不自愛。

柳傳誌當然不知道他的想法,也冇有注意到他對他的監視。仍然自顧自的去叢林裏散步,撿蘑菇、撿菜、收水果,讓巴牛去打柴,打水、釣魚,如此過了五六日,這一天巴牛終於忍不住了,趁著吃飯的功夫,他試探性的問道:“爹呀,咱們什麽時候能回去”?

他不問他什麽時候去抓白澤,而是問他什麽時候回家,這個小彎兒拐的還是十分聰明的。柳傳誌當然聽出了他話裏的意思,卻故意吊他的胃口,一邊往嘴裏塞魚肉,一邊含糊不清的說道:“還早,還早”。

“爹呀,現在家裏人可是眼巴巴的望著咱們呢,這要是等個十天八天的還好,要是等個三年五年的,他們恐怕把墳都給咱們埋好了,到那時候,咱們可就成了活著的鬼了,豈不耽誤了大事”?

“那你不用擔心”,他還是一邊咀嚼,一邊回答:“一一改嫁的時候,一定會有人來這裏的,到時候咱們讓他們捎個信兒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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