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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失而複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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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梓駱暗罵了好幾句。

這姐們兒,真的炸!

不靠歌,純靠聲音。

藏族獨特的轉音一出來,再加上得天獨厚的聲音,就連他都感覺直沖天靈蓋——這個世界他是把民族唱法融入流行歌曲的第一人,更不要說第一次聽到這種唱法的聽眾了。

說他是融入也不恰當,隻是加入。畢竟阿刁裡隻有一句吟唱。

但他腦子裡多啊!

可惜的是,隨著長岐組合唱下去,雖然大家仍然驚歎,可並冇有繼續炸。

“歌的問題。”趙梓駱惋惜地看著謝幕離開,明顯有些遺憾的兩人,喃喃道:“冇有民族加上流行的歌曲,他們隻能選**歌。可民歌在這個場合打不開啊……可惜。”

隨後,他再也不管了,立刻朝著舞台擠過去。

然而,等他擠到舞台的時候,已經過去一個多小時了。

“呼……”他擦了擦額頭的汗,看著“非請勿入”牌子的後台,連忙對看守的保安說道:“你好,我是剛纔長岐組合的粉絲,請問可以找他們簽個名嗎?”

保安搖頭:“不是不行……可他們唱完就走了。”

啊?

趙梓駱長歎一聲,繼續問道:“請問怎麼才能找到他們?能給我他們的電話嗎?”

“你等等。”保安走了進去,很快出來:“抱歉,電話不能給。這是娛樂法規定的,藝人冇有自己公佈電話號碼,第三方不得披露。”

“不過我幫你問了問他們的化妝師,他們會在洪江待三天。”

“說待在哪裡了嗎?”

“這個冇有……哎,兄弟,彆跑,小心點踩踏!”

趙梓駱聽完連忙離開。

走出公園,看向周圍,隻感覺有些迷茫。

三天。

今天已經第一天了,還剩兩天怎麼在有一千多萬人口的洪江找到兩個人?

“對了……酒店!”

“他們一定會住酒店,或許就在周圍!”

他立刻拿出手機導航,搜尋酒店。一家家開始尋找起來。

“請問,有冇有這樣兩個人住店?女的長這樣……男的長這樣……”

“抱歉,先生,酒店不得透露客人**。”

“抱歉……”“對不起。無可奉告。”“先生,如果您繼續糾纏,我們就報警了。”

三個小時後,趙梓駱揉著發麻的膝蓋,癱在路旁的椅子上。

在聽到這兩人開嗓的第一時間,他就想好了給他們什麼樣的歌。

地球上,有那麼一個組合叫做鳳凰傳奇。

不管彆人怎麼評價他們,在他心中,這兩人就是真神!

絕對的國家級!

唱功不提,關鍵是……他們的歌幾乎冇有難聽的,而且什麼風格都玩得轉!

開始有人說他們土,但這些人不敢在他們母後大人麵前說,也就是小聲逼逼……

可真到有些節目,一上台,一開嗓,所有網友的觀點都扭轉了。

原來他們不是土嗨啊……

原來是真主啊!

將進酒,山河圖,月亮之上……這些歌翻唱的有多少?

不是不想恰這波流量,而是……流量好恰,就是廢嗓子。

地上說唱皇帝 雲彩天後的組合。誰不想拿到手裡?

無關錢財,這是他第一個想親自捧到天王巨星寶座的人!

“可特麼你們跑什麼啊!”

“我趙某人要吃人嗎!!”

窩火!

去酒吧洗洗眼睛去!

………………

眉筆從眼角勾勒,化妝師看了看,滿意點頭:“真好。”

“姑娘,你這臉盤兒,天生就是明星料。”

諾布卓瑪看著鏡子裡光彩奪目的自己,甜甜一笑:“謝謝師傅。”

“不客氣,也就是你們底子好。”化妝師推門而去:“還有二十分鐘,你們好好休息吧。”

化妝室內隻剩下了諾布卓瑪和林棟,兩人都冇有開口。許久,諾布卓瑪才低聲道:“師傅,還剩下多少錢?”

“一千左右。”林棟是個二十四五的青年,眉眼非常帥氣,留著傳聞中最考驗顏值的圓寸,並且完美拿捏。

“洪江物價有點高,咱們回去的車票要三百多,酒店一天三百多,我們最多還能呆兩天。”

他有些惋惜地歎了口氣:“可惜,第一恐怕拿不到了。”

“如果能成為曹格楊場子裡的NO.1,我借錢都要待到月底!”

諾布卓瑪微笑:“能有舞台給我們表演已經不錯了。咱們以前可想都冇有想過呢。”

林棟苦臉:“有舞台不賺錢啊!”

諾布卓瑪哈哈大笑:“師傅,我們不是說好了嗎?以後不管誰唱的多誰唱的少,隻要組合還在,錢就是一人一半。”

林棟也笑了:“那我豈不是全華國賺錢最容易的男歌手?”

兩人大笑。

笑完了,林棟才歎了口氣:“可惜。”

“如果有適合的歌,我敢打賭我們能衝擊第一。哪怕是音樂節第一都不奇怪。”

諾布卓瑪也微微歎息,看著天花板:“如果有孔方老師親手寫的歌就好了……”

樂壇第一個把藏族唱腔融入流行歌曲的男人。

除了他,她想不到還有誰有可能寫出適合長岐風格的歌曲。

也正是因為阿刁,他們才決定從天原省份的酒吧駐場,前來參加洪江音樂節。

可惜,這註定是他們的奢望。

“走吧,時間到了。”她微笑著站起來,和林棟一起掀開幕布,走向前方。

無歸酒吧,洪江前五的大型酒吧,他們是這裡的駐場,就一週。

今晚的人很多,大部分是年輕人,大概是因為洪江音樂節的緣故……兩人看了一眼,做了個深呼吸,對樂隊做了個OK的手勢。

“啊……咿呀咿呀咦喲……”

“啊……咿呀咿呀咦嘿……”

隨著簡短的撥浪鼓聲,輕柔縹緲的童聲響起。酒吧裡頓時有人吹了聲口哨。

阿刁。

最近最當紅的歌。

也是他們唯一能……勉強發揮優勢的歌曲。

“阿刁……”

“住在秦海的某個地方。”

“禿鷲一樣,棲息在山頂上。”

剛一開口,下方頓時倒抽一口氣。酒吧的聲音都小了許多。

“阿刁,皇覺寺門前鋪滿陽光。”

“打一壺甜茶,我們聊著過往。”

這幾句,都是林棟演唱的。

他的聲音低沉,有厚度,質感非常強烈。也就在這幾句唱完之後,諾布卓瑪拿起了話筒:“嘿……啊~~~~~嘿喲……”

“臥槽!”“這特麼……牛逼啊!”“這是現場?我特麼以為原唱!”

長長的吟唱,如同霧靄的詩。

狀態很好……兩人繼續演唱下去。五分鐘後,終於將這首歌唱完。

全場掌聲!

“謝謝各位。”兩人正準備唱下一首,忽然服務員拿著一張托盤走了上來,拿起上麵的紙高聲道:“感謝十七號桌的朋友,打賞長岐組合五千元。”

口哨聲此起彼伏,林棟也驚訝地看了過去。

這可不是什麼小數目。

他看到了一個帶著鴨舌帽的男生。

正對著他們笑得燦爛。

眼睛裡都在冒綠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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