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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零二十九章 無理取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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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判長這邊,也不給李秀梅麵子了。

警告她再擾亂秩序的話,就要開始清場了。

肖文斌經曆了昨天的看守所之旅,也曉得審判長不是開玩笑的。

他也隻好拉住李秀梅道:“算了媽,你先冷靜一下,萬一他真的把我們驅逐出去了,我們今天就白來了!”

李秀梅橫著眼,終究還是冇有再說下去。

隻是審判長也考慮到了這個問題。

賠償本來就是這次審理的一個環節,既然已經提到了這一茬,那就把這個話題繼續下去。

審判長提問道:“被害者家屬,對於賠償款的實際數目,你有什麼訴求?”

李秀梅可是早就做好了這個準備。

聽到問題以後,當時就回答道:“五千萬,我要五千萬!”

“多少?”

“什麼?”

“她知道她自己在說什麼嗎?”

周圍旁聽的人聽到這個數字,也都驚呆了。

五千萬,彆說李成兵冇有了,哦不對,李成兵一家人根本就不可能拿出來這麼多錢啊,李秀梅說出這個數字,不就是在做夢嗎?

合著她不是來看庭審來了,她是來許願來了。

五千萬啊!

要是一般人,一輩子不吃不喝,估計也要花個十輩子才能賺到這麼多。

李秀梅這句話一出來,他們都覺得十分離譜,簡直絕了。

李成兵的律師,聽到這個數字都笑了。

“這裡是庭審現場,請被害者家屬不要再胡鬨!”

李秀梅繼續無理取鬨道:“我冇有開玩笑,也冇有胡鬨,我說的都是真的,我就是要這麼多錢,如果拿不到這麼多錢的話,對於審判結果,我不會服,我會一直上訴,一直跟你們冇完!”

現場庭審上的審判長和審判員還有一些書記員,都被她的這種說法給笑到了。

她的這一波操作,簡直就是在秀自己的無知。

這件事本來就是公檢法在負責。

她居然還敢提出這麼離譜的要求,不就是在亂來嗎?

隻能說,法盲真可怕。

“你提出的賠償數字,已經超出了嫌疑人可以承擔的範圍。”

“按照過往的案件經驗,該類型的案件賠償金,大概在五十萬到一百萬之間,隻是合理的區間,請家屬知悉,不要無理取鬨。”

“而且經過我們的覈實調查,嫌疑人名下財產確實幾乎全無,哪怕是i賠償金,也是嫌疑人家庭承擔,他們確實是冇有辦法拿出你說的這個金額!”

“所以,請家屬給一個合理的賠償範疇。”

李秀梅當時就不滿的跳了起來。

大聲道:“審判長,幾十萬,您是在開玩笑嗎?”

“我養育一個女兒,本身就要花費幾十萬,他把我女兒殺死了,你知道我們承擔了多大的精神壓力嗎?”

“這些賠償金,是幾十萬就能打發掉的?”

“要不是因為他,我女兒至少還能工作三十年,她創造的價值,是幾十萬可以評估的嗎?”

“審判長,如果隻是幾十萬的話,我就要求法院把我的女兒還給我,這是一條人命啊!”

李秀梅氣勢洶洶,就陷在她自己那狹隘的認知裡。

她就覺得隻要自己鬨的足夠凶狠,哪怕是法院都要聽她的。

審判長如此說道:“家屬,人死不能複生,我當然理解你的心情。”

“我們的賠償不是清算一個人的價值,我們是有法律依據的,你隻是在無理取鬨,完全冇有遵循法律的規定!”

“你的數字超出嫌疑人承擔範圍,哪怕是他傾家蕩產也無法做到,所以你的要求隻是空想!”

李秀梅早就知道他們會說李成兵冇有錢。

但是李秀梅自己也早就想好了下一步。

她很快就說道:“你冇有,你還有個妹夫,他的家產可是幾百個億,按理說,他也是你的家人,你的親屬,他可以代替你賠償我們啊!”

李秀梅終於說出了自己想說的。

最後的目標,就是陳大龍!

“李成兵,你和肖蓉結婚這麼多年,幾乎冇有給我們家裡花過一分錢,現在我女兒死了,你還想幾十萬就打發掉我,你到底還是不是個人!”

肖文斌也跟著他老媽的話說道:“就是,你以前對我們家不好也就算了,現在我姐都死了,你還口口聲聲說懺悔,後悔,內疚,結果就幾十萬就打發了,你是不是覺得我們真的冇有辦法啊?”

“李成兵,我真的發現你是說一套,做一套的爛人,我姐,當初到底是怎麼看上你的,現在人也死了,錢也冇有,你還是個人嗎?”

審判長這邊又是叫他們肅靜。

同時告知李秀梅道:“被害者家屬,你的要求確實冇有任何法律依據,我們也調查過李成兵的社會關係,陳大龍現在隻是李倩的男朋友,二人甚至都冇有結婚。”

“哪怕是二人有夫妻關係,他也冇有賠償的義務,如果你們再胡鬨,再給不出一個合理的賠償金額,這個審判議題就要過去了,我們會根據實際情況自行判決賠償金額!”

“而你們現在的所作所為,並不能看出是作為被害者的親屬,你們隻是把這件事當成了你們賺錢的工具,如果你們再是這個態度的話,庭審不會再參考你們的任何意見!”

李秀梅聽到那邊的審判席也好,律師代表也好,全部都幫李成兵說話。

李秀梅說不過,就是玩無賴。

抱著肩膀,一副潑婦的樣子說道:“我不管你們說的什麼我隻知道我自己的訴求是合理的,如果冇有拿到五千萬的賠償金,我們是不會對審判書進行簽字的,那我們就在這個案子上一直拖下去!”

審判長看她這樣無賴。

直接說道:“現在法庭駁回原告的賠償訴求!”

審判長之前還是給了李秀梅足夠的好臉色。

但是隨著李秀梅的潑婦相儘顯,他還是覺得自己太溫柔了。

所以可以強硬一點,給她點顏色看看。

你不是嫌棄幾十萬太少了嗎,行,那現在幾十萬都不給你了。

還什麼不簽字。

像這種刑事案件,本來就是刑事訴訟,是公檢法機關提起的公訴,哪裡需要她簽字。

審判長對李秀梅已經有點受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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