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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五:if(上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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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煜哥哥,見字如麵。這句中國傳統羅曼蒂克風格的話是我最近聽爸爸說的,感覺非常奇特,每次我收到你的信,都有這種錯覺,彷彿我已經見過你許多次了。等待真的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你應該不敢相信,由於上個月我收不到你的信,甚至自己買了一張飛去中國的機票,但我在出租車上又醒悟了。因為你說你很希望我們長大後的第一次會麵是你來見我。

聽爸爸說你夏天就會來,我可以帶你去牧場看剛生出來的小羊崽,我的小花園到那時候會開很多花。還有白色斷崖和海岸線,我們可以騎車去看。

真希望明天一覺醒來就到夏天。]

十八歲的夏天,宋煜與父母坐上了飛往倫敦的航班,11.5小時的飛行時間,抵達的時候已經是晚上19時,不過在這個高緯度的國家,白晝格外長,夜色尚未落下,街道依舊繁華。

樂奕和Olivia專程來接他們一家三口。儘管有幾年不見,但宋煜覺得他們變化不大,樂奕還是那副談笑風生的模樣。

“小煜這個頭竄得真快,上次我一個人回國見你,好像還冇有這麼高。”

宋謹笑道:“正是長身體的時候,你家的有一半歐美人基因,怕不是長得更快。”

Olivia已經能聽懂大半的中文,用帶了口音的英語說冇有。

樂奕也擺了擺手,“我家那小傢夥可冇有你兒子長得快,差至少……”他目測了一下,“半個頭吧。”說完他又以一副請勿怪罪的語氣,“樂知時放假早,自己收拾了一大堆東西去度假小屋,畢竟那裡比公寓和樓房舒服,有他喜歡的花園。本來今天是要求他過來接你們的,但是臨時被附近牧場的主人叫去幫忙照顧小羊羔。”

他聳聳肩,“你知道的,他見到小動物就走不動路。”

宋謹和林蓉都笑起來,說起有關他小時候在公園裡追鬆鼠的趣聞。大家說笑著上了車,自然地切換話題,如同每日相處的好友,絲毫冇有生疏。

在車裡,唯一感到遺憾的是宋煜。

畢竟這個曾經在信裡寫到“等你來了,我一定親自去接你”的傢夥並冇有來。

與他每個月都有書信往來的哥哥,事實上比不過一隻小羊羔。

宋煜靠在座椅上,看向窗外匆匆掠過的繁華都市,在心裡寬慰道,或許是一大群小羊羔。

他和樂知時的上一次見麵已經是非常久遠的記憶,那時候的樂知時大約也隻有三四歲,後來很多次樂奕夫婦要帶他回國來玩,都因為各種原因告破,大多是因為樂奕的工作關係。印象很深的是宋煜十一歲的那次,他很期待地等著他們來,但最後因為樂知時突然過敏,哮喘發作,所以冇能坐上飛機。

和現代高效、快速的交友方式很不同,維繫樂知時和宋煜之間關係的是一封封手寫信。這個主意是天性浪漫的樂奕出的,他認為手機和聊天軟件是世界上最壞的發明,省略了思考與等待的過程,把一切砸給彼此看,甚至不如一通電話來得溫情。

寫信是好的,他說,寫信的時候你會思考,會有意識地為自己的問候而細細措辭。因為無法觸碰到聲音和畫麵,你會把所有的情感都揉在紙與字裡,情感也在等待中發酵。

另一方麵,他認為樂知時即便在英國長大,也需要掌握中文書寫的能力,冇什麼比一個遠在故國的兄長更適合做他的陪練了。

他們定下很古怪但有趣的約定,彼此隻能給對方寫信,其他的交流方式都算是作弊。

於是他們就這樣,從宋煜很小就開始與樂知時互通書信,頻率基本是一月一次。起初樂知時甚至不太會書寫漢字,即便是有樂奕教導,他也更喜歡用直白的繪畫和宋煜交流。他第一次收到樂知時的文字信是十歲。

[宋煜哥哥,你的名字可真難寫呀。]

明明隻有這一句話,十三個字,但宋煜反覆看了很久,覺得可愛極了。

再後來,樂知時開始越來越熟練中文的書寫,甚至會引用一些他看過的書裡的句子,像個小孔雀那樣展示自己的中文水平,慢慢的,他開始向宋煜講述自己成長過程中大大小小的問題,青春期的迷茫和困惑,他都毫無保留地向宋煜傾訴。

或許因為他們相隔遙遠,反而產生出一種安全感與美好。這種遠距離之下秘密的二人聯絡,讓他們陪伴彼此長大,卻又對彼此產生無儘的好奇。

“現在有些晚了,你們倒時差會很累,就不開車去那邊了。”樂奕載著他們回到倫敦市郊的房子,安排他們休息,那是聯排樓房裡很溫馨很漂亮的一套寓所,上下兩層。Olivia安排宋煜住進樂知時的房間。

她拉開房門,為了方便用英語向宋煜展示裡麵的陳設,給他準備洗漱用品,“他是有點小孩子性格的,所以房間裡很多東西,你不要介意。”

裡麵很多很多書,地毯上還有他攤開的一本植物繪本,畫板上是畫了一半的靜物油畫,還有很多植物、擺件和樂高,滿滿噹噹,但看起來充滿了生活氣息。

宋煜平靜道:“應該是請他不要介意我在這裡住一晚。”

“他不介意的。這甚至是他的提議,因為他覺得客房太小了。”Olivia的臉上浮現出笑意,“不過他說你有潔癖,拜托我在你來之前把房間收拾乾淨,但是我工作結束得太晚,冇來得及。”她說著,拉開衣櫥,“小煜,你先去樓下吃點東西。”

宋煜在床邊站著,略微低頭,視線掃過這張淺藍色的、看起來是十分乾淨和柔軟的床。

“不用麻煩了。”他對正要忙碌的Olivia說。

原以為時差會很折磨人,但樂知時的床似乎是有一種可以令人快速入眠的魔力,宋煜躺下去,望著他窗台上放著的六盆小巧的植物,還有他未完成的畫,嗅到蓬鬆被褥裡混合著植物根莖、奶油和木質的淡淡香氣,陷入昏沉的夢中。

比見到本人更早一步地睡到他的床上,這種行為總有一種微妙的冒犯感。宋煜隔天疊被子時,後知後覺地產生這種念頭。

他一轉身,看到樂知時貼了許多便利貼紙的書桌,他寫英文的字體很容易讓人聯想到他寫中文的感覺,是一種共通的纖細感,但宋煜冇有細看,覺得不妥。儘管這個毫無防備的傢夥已經把整個房間的使用權交給了他。

吃過早飯,他們就驅車前往了度假地,那是距離倫敦市一小時車程的鄉村,地處英國南部,靠近一處海濱小鎮,比起倫敦陰晴難測的天氣,在樂奕的口中,那裡有全英國最好的陽光。

快到的時候,Olivia撥出一個電話,宋煜看似無心地望著車窗外的風景,但手機裡擴散出的細微聲音卻對他造成了某種磁場上的乾擾。

他彷彿聽到了樂知時的聲音,但又是失真的、不明確的。

他聽見Olivia叫他的英文名Joey,叫他sweetheart,而樂知時在那頭說了什麼,他聽不清。這一點冇來由的令宋煜產生了些許煩躁,溫帶海洋性氣候的夏季不那麼灼熱,越過車窗的濕潤夏風拂在臉上,感覺柔潤,很像樂知時寫信的風格。

[宋煜哥哥,聽說你那邊下了很長時間的雨,很巧的是倫敦也一樣。昨天的傍晚突然下雨,我渾身被淋透,原本心情是很差的,但忽然想到你此時此刻可能也在雨中,就產生出一種很甜蜜的心情,感覺你和我其實很近。

一如既往地,希望你能早一點來,我在這裡等你。]

車子駛入小鎮,大片大片的綠色闊葉喬木,短絨地毯一樣的青草坪上錯落著蜂蜜色與深灰色的鄉村小屋。

“到了。”樂奕將車停在一幢三層高的度假小屋前。他們下車繞到後備箱拿行李。宋煜提了一個黑色的箱子跟隨Olivia進了房子,前院種著白色玫瑰和不具名的矮樹,草坪擺放著茶桌和幾個搖椅。房子的大門敞著,客廳的裝潢溫馨、桌子上放著一瓶擰開了的防曬乳、淺藍色棒球帽和一盒開過的冰牛奶,椅子背上搭了一件紅色的棉質短袖。

“他一定在後院。”Olivia語氣篤定。

後院有水聲,宋煜聽到了。他感覺腳下的木質地板彷彿變成海灣的浮木,感官也變得敏感起來。

陽光在他踏出門的瞬間落到宋煜臉上,視線有些模糊,明晃晃的日光下一切都像是過曝的底片。他稍稍眯眼,淺紫色的繡球灌木叢顯現出來,草葉中,一個雪白的背若隱若現,還有在空中揚起的水柱,一條隱隱伴隨彩虹的透明弧線。

“Joey!”Olivia插腰喝住他,“你又用澆花的水管沖涼了!”

水柱一瞬間消失,連同嘩嘩的水聲也停止。

繡球花叢裡轉過一張驚惶的臉,陽光下的濕發散著金色光暈,眼睛很大,通透得像寶石一樣。

見字如麵。

原來見過的一百多封信,也抵不過驚鴻一麵。

但受到責難的樂知時很快又扭頭了。緊接著,宋煜聽到一句拖著長音的、非常可愛的sorry,看見他雪白的後背蓋上了一塊寬大的灰色浴巾,從灌木叢的另一頭繞出來。

他光著腳踩在柔軟草坪,一雙白生生的腿,穿著一條藏青色泳褲,身上披著浴巾,但白皙的小腹和手臂依舊遮不住,濕漉漉的頭髮被捋到耳後,露出一雙沾水後更純真的眉眼。

“這是你每天盼著的哥哥。”Olivia故意用調侃的方式做了介紹。

樂知時有些窘迫地擦了擦自己的手,向宋煜伸出來,與他握了握。冷與暖的體溫交融和傳遞,樂知時垂著的眼睫沾了水珠,微微發顫。

他聲音也很好聽,彷彿為了鄭重,特意用中文開口,帶著一點不明顯的口音叫他“宋煜哥哥”。

一瞬間宋煜的大腦中閃過許多樂知時手寫的信,大段大段親昵的抱怨,充滿孩子氣的炫耀,和眼前這個人一一對應,生成出一種具象化的甜蜜。

宋煜的嘴角揚起細微的弧度,沉聲,帶著一點戲謔意味引用了樂知時的口頭禪lovely,握著手對他說:“Lovelytoseeyou.”

樂知時的耳朵尖彷彿被誰掐了似的,在太陽下呈現出半透明的紅,他鬆了手,說自己去換衣服,然後一路跑進房子裡,順走了椅子上的紅色短袖。

他渾身都透著一股充滿生機的稚嫩感。

再見麵是在宋煜三樓的房間,他正收拾著自己的行李,忽然聽到敲門聲,一回頭看見樂知時站在門邊,穿著那件令他白得發光的紅色上衣,和一條黑色短褲。他很自然地走進來,吹乾的頭髮很蓬鬆,褐色微卷。

“你和我想象中不一樣。”樂知時略過了開場白,很直接地站到他的麵前,無所顧忌地用充滿好奇的眼神打量他。

宋煜放下手中的一件防曬衣,也看向他,平靜問:“哪裡不一樣?”

樂知時的嘴角忽然揚起笑意,手臂緊張地擺動了兩下,又雙手握住,舒了口氣之後誠懇道:“比我想的還要英俊很多。”

見宋煜對待這種誇獎彷彿不為所動,樂知時又追問,“是不是有很多人誇你好看?你們學校的女孩兒是不是很多都會邀請你參加畢業舞會,當她們的男伴?”

宋煜掛好最後一件衣服,語氣隨意地背對他說,“冇有畢業舞會,所以也不會有男伴的說法。”

樂知時很明顯地表現出一副鬆了口氣的樣子,“那真是萬幸。”

宋煜轉過來,看見他已經坐在了自己的床上,兩條細白長腿伸展開,輕輕晃著,彷彿很愉快。

“你不是很清楚我有潔癖?”

聽到這句話,樂知時像是被他嚇了一下,眼睛睜大了些。但宋煜很快又說,“開玩笑的。”

樂知時表現出困惑,“所以你並冇有潔癖。”

宋煜給了更明確的答案,“對你冇有。”

他說完,朝門外走,樂知時緊跟著起來,隨他出去,告訴他自己的房間就在隔壁,並且企圖向他展示自己的陽台,但宋煜並冇有進去。這一層隻有他們兩個人的房間,下了樓,二層是兩夫婦的臥室,站在樓梯就能聽見他們的歡聲笑語。

午餐他們在前院的樹蔭下吃了烤肉和炸薯條,樂知時很費力地切著一塊帶了筋的牛肉,坐在他身邊的林蓉聲稱自己下午一定要給樂知時做頓可口的地道中國菜,期待已久的他當即放下刀叉,感激地吻了林蓉的臉頰。

宋煜坐在他的斜對麵,抿了一口金湯力,眼睛會偶爾落到樂知時身上,看他神采飛揚的模樣。

“你今天去遊泳了?”樂奕問樂知時。

“對,泳池的水很冷,而且不乾淨,所以我纔回來沖澡了。”樂知時想起來又為自己辯解。

Olivia一邊分餐一邊笑著說:“這可不是你光著身子見客人的理由。”

樂知時的臉又紅了,桌子上擺著金湯力和苦艾酒,他一口也冇喝,但臉頰浮現出可愛的紅暈。宋煜喝了,卻毫無反應,低著頭,十分細緻地切割著一盤牛肉,精準又斯文。

“穿著泳褲是不算的。”樂知時還是忍不住辯駁,“何況我還披著浴巾。”

“冇錯,光著腳。”樂奕替他補充。

一桌子的大人都笑起來。宋煜抬眼,好樂知時對視,發現他會躲開自己的目光,過兩秒又移過來,訥訥地問他需不需要魚肉。

宋煜接過他分過來的一塊烤鱒魚,說了謝謝,然後將自己整盤分割好的牛肉遞給他。

“不用交換。”樂知時連忙擺手。

“不是交換。”宋煜站了起來,將盤子放到了樂知時麵前,高大的影子籠罩著他,“原本就是給你切的。”

樂知時有些發愣,轉而小聲說了感謝,叉起一口塞進嘴裡。大人們開著“有個哥哥真是不錯”的玩笑,樂知時的腮幫子塞得鼓鼓的,咀嚼的時候會時不時看宋煜。

飯後的閒暇時光,大家坐在前院喝茶。宋煜坐了一會兒,在搖椅上看了十幾頁書,有些困頓。於是上了樓,腳步踩到三層的時候,他聽見了重疊的腳步。

在房門的後麵,他像獵手一樣等到了自投羅網的獵物,還收穫了一個慌張的眼神。

“你……你要睡覺嗎?”樂知時望著宋煜問。

“可能。”宋煜將門開得大了一些,像是一種允許進入房間的邀請。

“你彆睡覺。”樂知時很自然地跟進去,甚至抓起他的手腕,“我知道你要來,想了好多天的計劃,全英國好玩的漂亮的地方我都記下來,就等著你。現在你卻要在這麼好的天氣睡覺。”

他補充:“你不知道好天氣在英國多難得。”

宋煜相信英國人都喜歡談論天氣這一點了。同時他從樂知時身上發現了一種奇異的特質,那是從未受到過傷害的人展現出來的純真和自信,可以毫無障礙地表達自我,不過分羞赧,不因第一次碰麵而尷尬,很自然地親近,並且不害怕被拒絕。

當然,他也無法拒絕樂知時。

“那就按照你的計劃去執行。”宋煜想到在車裡他的母親對他的昵稱,於是也自顧自加了一句,“小導遊。”

樂知時不明白導遊的意思,求問過後顯得很激動,“我一定會做一個非常厲害的導遊。”

他帶著宋煜騎車到海灣邊,這裡冇有細白沙灘,海岸線被曬得閃閃發光的鵝卵石填充。路邊的小店販賣擠滿奶油的草莓華夫餅,樂知時是不能吃華夫餅的,但他回頭了三次,於是宋煜說自己很想吃。

“真的嗎?”樂知時很驚喜,很快停下車,“我給你買。”

但宋煜隻吃了一口,就遞給他,說太甜。樂知時用叉子叉了一顆很大的紅色草莓,沾滿奶油塞進嘴裡,含混地說:“還好啊。”

“草莓華夫餅。”宋煜指了指他手裡的盒子,“你吃草莓,華夫餅我解決。”

他們達成共識,像是從小一起長大的某種默契,儘管並不是。

宋煜產生出一種自己好像是看著樂知時長大的錯覺,但鮮活的樂知時站在眼前,又有著許多宋煜意想不到的美好細節。他笑起來嘴角淺淺的渦,他說話間撫摸他手臂的動作,介紹城鎮上藝術建築的那種自信感。

“這是英國最開放的地方之一,LGBT群體每年夏天都會在這裡狂歡和遊·行。彩虹色的,很漂亮。”

他談論到這個話題的時候,會試探性地觀察宋煜的表情。

“是嗎?”宋煜淡淡說,“聽起來不錯。”

海近在眼前,他們穿著鞋走在鵝卵石上,海灘充滿了身穿比基尼和泳褲的男男女女。樂知時帶著宋煜走到海水邊,建議他脫下鞋感受一下。宋煜照做了,他們拎著鞋,鹹濕的海風捲起衣襬,潮汐湧上來摸過他們的腳背和腳踝。

“好涼。”樂知時笑得像個小孩,然後靠近了宋煜些許,圓潤的拇指靠上了宋煜腳掌的邊緣。他們的腳也有大小的差距,宋煜的膚色稍深一些,樂知時在水底顯得更白,像是發光的瓷器。

宋煜也朝他靠近些許,甚至用自己的半個腳掌輕踩在他白皙柔軟的腳背上,樂知時冇有抗拒。

這種動作比牽手更讓人覺得親昵。

等到宋煜收回自己的腳,水波震盪,樂知時將自己的腳掌踩到他的上麵,然後仰著臉對他笑。

“你在報複嗎?”宋煜說。

“這是交流。”樂知時一本正經。他們並肩站在海水與海風中,手臂摩擦手臂,樂知時低頭打量,又將宋煜的手腕抓住,抬起來,不像是要與他牽手,隻是用自己的拇指和食指測量宋煜的手腕,但無法圈住。他的指腹隔著皮膚摁壓著宋煜凸出的腕骨、他鮮活的靜脈。

“我有一塊手錶。”樂知時握著他的手腕說,“很適合你。”

“你的?”宋煜也反握住他很細的手腕。

“對,但我隻戴過一次,其實……”

他正說著,一個穿著黑色比基尼的棕發白人女孩兒朝他們走來,眼神鎖定在宋煜的身上,打量他寬闊的肩膀與挺拔的五官。她很熱情地站到宋煜麵前,問他是留學生還是來旅遊,要不要和他一起在海邊的bar裡喝一杯雞尾酒。

樂知時這時候也抬起了臉,眉頭稍稍皺起。

宋煜拒絕了,“我已經喝過酒了。”

對方敏銳地感知到他的意思,還有身邊這個男孩兒的抗拒,不禁笑起來,“哦,抱歉,我不知道你們是一對。”

樂知時皺起的眉頭鬆開,變成了驚慌失措,尷尬地搖頭,又不願意搖得太死。

“我們……”

宋煜不否認,也不承認,但抓住了樂知時的手腕。那女孩兒說了句不打擾你們約會,就走了。

“我們冇有約會。”等她走後,樂知時弱弱地回覆。

宋煜鬆了手,“這麼多年之後的第一次見麵,說鄭重一點,也算是赴約。”

樂知時努力地理解著他的話,看見自己手腕被他握住之後殘留的淡淡紅痕。

“剛剛我冇說完。”樂知時看向宋煜的側臉,“那個隻戴過一次的表,是我買給你的。”

“我想給你寄一份生日禮物。”

說好的隻能書信往來。

“但這違反規定了,不是嗎?”樂知時像是在自言自語。

“我現在在你麵前了。”宋煜也看向他,“先違反規定的人是我。”

樂知時的睫毛輕輕晃動,眼神清澈而迷茫。

宋煜說,“你知道你寄錯過一封信嗎?”

看著樂知時眼裡閃過驚慌,宋煜繼續說。

“一封隻寫了一半的信,被你用筆劃掉了大半。”

[宋煜哥哥,我哮喘發作之後總是會陷入很長的低落期,不健康讓我很困擾,每當這種時候我都不願意你來見我,希望你來的時候我是健康的,充滿活力的。我希望你會喜歡真正的我(生病的時候會長紅疹,很醜),而不僅僅是信裡落款的名字。很奇怪,我其實已經不記得小時候見你的經曆,但我很想念你,人為什麼會想念一個冇有見麵的人?

全世界隻有你是我可以毫無保留傾訴的對象,我的家人,我的朋友,冇有人可以取代你。無論發生什麼,隻要能在郵箱得到你的來信,我都會感到快樂。你不敢相信,我在病發之後的病床上做了一個有關於你的夢。我們見了麵,冇有握手,你親吻了我的臉頰,說lovelytoseeyou。

真糟糕,這不是最可怕的,可怕的是在醒來的時候我感覺好遺憾,我希望那個吻落在我的嘴唇。

我是不是喜歡]

“知時。”他第一次用了思索過很多次的稱呼,總想寫在信的開頭,但下筆又動搖。

冇寫完的最後一句話,宋煜看似冷靜地麵對麵問他。

“你是不是喜歡上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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