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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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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晚回到家,和早上出門時一樣,連空氣的流通速度都冇有變過,孤零零的房子,隻有他一個人的呼吸。

但他開門的時候還是喊了一聲:“蔣姨,我回來啦。”

他自顧自放下書包,書包有一邊帶子崩開了,他就拿了一卷黑色的線出來縫書包。魏晚很小的時候經常把衣服弄得皺皺巴巴,好像小孩子的衣服生來就是被蹂躪的,他還記得蔣瑩瑩一邊笑一邊幫他縫他破了的夾克衫。

那件夾克衫後來好像被賣掉了。

他以前縫衣服總是縫得細密,或許是自尊心作祟,青春期的時候他怕被同學嘲笑,所以縫衣服的時候都儘量縫得毫無痕跡,也不知道什麼時候纔開始不做任何掩飾,光明正大地露出自己有點青澀的針腳。

魏晚苦笑一聲。

他從來都是被生活推著往前跑的,很累,所以他不得不拿出十二分精神苦中作樂,好像這樣才能勉強挺直腰桿和生活麵對麵地討價還價幾句。

莫名其妙地,他想到了應行遲,那個天之驕子。

他現在在做什麼呢?

魏晚從包裡麵往外拿本子寫自己的名字,手上卻摸出一個薄薄的信封。

是王婉婷放他們回家之前為了真正讓魏晚和應行遲融入七班發的——至少不要生出隔閡間隙之類,不然兩人之中但凡有一個因為處理不好人際關係而出了什麼問題,王婉婷作為班主任,就算是寫幾萬張辭職信也不夠還得。

她把信紙一張一張發下去,同學們一個個在上麵寫上想寫的班裡那個同學,但不能署名,寫完以後交到講台上再打亂了分散發下去,拿到的人需要猜這張信紙上寫的是班裡的哪個人。

她站在講台上望向角落裡的兩人,不自覺挺直腰板。

王婉婷知道魏晚和應行遲在澤英的分量。

或許他們自己不知道,王婉婷作為班主任早就提前看了兩人的資料。她心裡覺得應行遲純屬天賦型那一掛。實際上,更多老師在年紀第一和年紀第二中都更偏嚮應行遲——他太耀眼了。

王婉婷其實更關注魏晚,她教過他一學期的物理,那個孩子……

悟性極高,高到了令人恐懼的地步,尤其魏晚還總覺得自己的成績實際上就是靠努力堆出來的而已,所以根本不敢有什麼停歇,時時刻刻都在學習。

簡直像一台高速工作,無時無刻不再學習新知識的計算機。

她曾經推薦他去參加梅市一個難度特彆高的競賽,本來也隻是想讓他認識一下自己還有哪些地方冇拓展到而已。

第一那個競賽難度針對高三生準備,也冇有多少學生能真的在六十分的競賽卷裡拿超過五十分,四十二都是三年以來的最高分了;

第二魏晚當時雖然很聰明,但不像其他學生一樣在外都有機構的老師專門地進行競賽輔導。時間有限,王婉婷以為一個高一的學生完全不能在兩個月以內從一個競賽零基礎小白獲得市前幾名。

也隻是她以為。

四個月後她正在高一某個班裡講課——那時候魏晚已經高一下了。學校裡負責處理通知的老師突然風風火火地闖進她教的班級報喜:

魏晚進了複賽,並且最後成績是全梅市第一,五十一分。

他甚至還是這個競賽舉辦至今第一個進複賽的高一學生。

王婉婷當時人都是懵的,等她被叫到校長室,看到魏晚和校長的臉時才大夢初醒。第二天魏晚獲獎的喜報就被高高掛在澤英中學那個連廊上,每個人都能看見。

她至今還記得那時那份喜悅。

但很快這種喜悅就被一種巨大的惋惜代替了。

那件事冇多久就有其他城市的大學聯絡他們,幾個老師在隻有十六歲的魏晚周圍來回踱步給魏晚分析到底要不要接受,他可能是澤英中學建校以來校史上唯一一個剛上高一就被頂尖學府破格錄取的學生。

然而魏晚卻隻是平靜地問他們:

“如果我去上這個大學,是不是需要交學雜費?住宿費?”他問。然後很輕但是很堅定地說,“對不起,但我不想離開梅市。這裡有我牽掛的人”

王婉婷也是後來才知道魏晚的家庭情況。

魏晚最終還是冇接受那所大學,他放心不下蔣瑩瑩。

王婉婷記得那天晚上風很大,很冷,男生孤零零的背影站在學校大門,好像下一秒就要破碎了。她不死心地咬牙問他:“真的不去嗎?學雜費老師可以幫你墊著……”

男生轉身,他是笑著的,但眼眸低沉:“王老師,謝謝你。但是我真的不去了。”

王婉婷的心都碎了。

魏晚這個孩子,比她見過的所有學生都複雜。他有時候看起來冇心冇肺的,還有點傲氣和野性,但是王婉婷也確確實實見過他特彆恭敬謙虛地請教學校裡那個勢利眼的老師問題,麵對對方的挖苦也不說什麼反駁的話,笑容永遠是淡淡的不達眼底。

魏晚不想讓人看見自己的苦,就用很隨性的笑容,一層一層,把自己包裹到堅硬驅殼的最裡層,表麵上永遠不顯山不露水。

王婉婷用了整整一年才得以窺見這孩子內心最深處的一點影子。

所以她從不覺得應行遲就一定比魏晚要好,魏晚是在悲劇裡成長大的,如果不會在悲劇裡泯滅,他將來一定在悲劇裡創造出奇蹟。

隻是現在看著魏晚難得的,不用隱藏得那麼深的時刻,比如如今麵前這個正拿著一張信封苦思冥想的他。王婉婷一陣感慨。

大家基本都猜出了自己手頭上信封裡寫的是誰。周豪舉著一張紙片大喊:“這張寫的是許映暖!是不是李嘉誠寫的!”他賤嗖嗖地歎了口氣,聲情並茂地朗讀,“‘她好像是春天果樹上最漂亮的那一顆,讓人不敢看,怕一不小心心動就露出馬腳~~~”

角落裡一個女生害羞地笑著低下頭,李嘉誠一邊笑罵一邊撲上來搶周豪手裡的紙頭。

魏晚冇猜出來自己手裡這張寫的是誰,那個人的字很端正漂亮,筆鋒有棱有角:

【他有一雙琥珀色的眼睛,盛著整個梅市的太陽光。他最喜歡去城西的王記糕點買糖葫蘆,但是自己吃兩口就不吃了,嘴上嫌棄地扔給我。他不知道我其實看到了,他轉身偷偷舔自己沾到嘴角的糖霜的樣子。】

這封信有落款,但也晦澀難懂。

【空心梧桐】

魏晚死活看不出這到底是誰的字,悻悻然地把信裝進自己書包夾層裡。

城西的王記糕點啊……那裡賣的糖葫蘆確實很好吃。

——————

梅市富人區

應行遲放學之後就坐上了司機的車,他家住在梅市嵐山上坡區的彆墅裡,徹夜燈火通明,保安和管家畢恭畢敬地喊他應少爺。

他沉默地走上樓,大理石台階被他嶄新的運動鞋踩得嗒嗒作響。

應行遲的房間在二樓最裡的位置,采光不大好,連窗戶都開在北麵,南麵向陽的地方隻有一扇屋頂延伸出去開的天窗。

他從書櫃裡抽出乾淨的黑色皮革製筆記本,裡麵內頁被密密麻麻記滿,仔細看了纔可以看出來根本不是學校講的那些東西——

是瑞安集團一家子公司與外資合作企劃案初稿。

他左手敲筆記本電腦,右手寫字,這樣節省時間,他成年之後應長麟就把這個子公司分到他的名下,說是考驗他這十幾年受到的教育是否可以真正為家族做出貢獻。

實際上是為了考驗自己親兒子的忠心程度罷了。

應行遲寫完一頁之後翻到後麵,卻冇有繼續寫下去了。他右手挪到電腦鍵盤上,在ppt角落敲下一行字:

瑞安最大的絆腳石是裙帶關係。

他又刪掉了。

應長麟不會不知道他的那些遠親近戚在他的庇護下做的黑吃黑的勾當,他隻是縱容,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地活在目前的苟且裡。吃著上一輩積累下來的財富。

應行遲管不了,也不想管。

“少爺,老爺喊您吃飯。”管家冷冰冰在門口喊,應行遲儲存好檔案就推門下樓。

門把手好像在冰塊裡凍過一樣,他無奈地苦笑,應傢什麼時候溫暖過?

應長麟肅穆地坐在餐桌主座,旁邊應行遲的親生母親徐琳,百無聊賴地提著一串櫻桃把玩,很好笑,明明偌大的彆墅常年隻生活著他們一家三口人,但披著潔白桌布的大理石餐桌卻做成了長長的一條,應長麟他們倆在這一頭,應行遲獨自做在那一頭。

他打心眼裡不親近這位血緣上自己的父親,便也樂得順從他這種體現自己威嚴的形式主義。

“聽說分到你名下的子公司上次的那個合作冇談成?”應長麟審視著自己的兒子,“你要考慮清楚你的成績值不值得家族為你的付出”

徐琳溫柔地對應長麟道:“行遲已經很好啦,彆生氣嘛,好不容易聚一聚呢……”

應長麟警告地瞪了應行遲一眼,後者權當冇看到,低頭吃飯,他不喜歡家裡廚師做的菜,黃皮胃非得每天整一些白人吃的東西,有時候魚腥味都不去就擺盤端上餐桌,起個高大上的英文名就算有格調。

和他們家,他們家的企業一樣,金玉其外,敗絮其中。

應行遲想,自己也冇資格這麼說,畢竟他也仰仗著家族才戰戰兢兢地作為一顆棋子長成現在這幅模樣。

應長麟憤憤地走了,他一個人吃完自己的晚飯後也起身上樓。

路過茶幾,看到應長麟放在上麵的煙盒。很貴的牌子,金西安苑,現在隻有貴族纔會買,應長麟也隻在參加什麼重要晚會的時候抽。

他眼睛微微眯起來,四下無人。

幾秒鐘後,煙盒就出現在了垃圾桶裡。

他回房間拉開窗簾,外麵太陽已經快消散了,又隱隱有了下雨的趨勢。從嵐山上坡,應行遲的房間麵朝北麵的窗戶望下去,可以看到一片老舊的筒子樓。

那個隻存在於記憶,和夢境的地方,是他深埋心底的秘密。

他用手指在透亮的窗玻璃上畫了個隱形的圈,圈住那片居民區裡的一棟,緊繃了一整天的唇角放鬆下來,他的半張臉隱在不能被光照到的陰影裡,微不可查地勾起嘴角。

嵐山的上坡區和下坡區,一個天上一個地下,下坡區多少人拚儘一生也無法爭取到的車子、房子,在上坡區隨處可見,住在上坡區的人或許一輩子也不會施捨給自己腳下的人一個眼神。

冇有人會憐憫一隻奔波的螞蟻,冇有富人會去主動接觸一個貧窮的孤兒。

除了一個姓應,名行遲的怪胎。

他甚至想,如果魏晚不討厭的話,他一定會做伊甸園裡偷嚐禁果的亞當,坐實自己怪胎的名號,畢竟他不介意為了魏晚失去些什麼不重要的東西。

無論是瑞安的繼承權,還是嵐山的彆墅,可以的話他甚至可以放棄自己價值幾個億的身份證。

隻要魏晚能看他一眼。

應行遲仰麵躺倒在床上,心底唾棄自己實在貪得無厭,明明今天已經收穫了意外之喜。

他慢吞吞起身,拉開書櫃的玻璃櫃門,撥開裡麵一層一層昂貴的專業書籍,從最裡麵小心翼翼抽出一本廉價的、泛著年代感黃色印記的日記。

本子的主人很大方地送給他,他卻很小心地使用。十二年時間裡還冇寫一半。平時飄逸的字寫在上麵刻意端正不少,他一筆一劃寫上一句話:

【分開十二年之後,我再次遇見了他】

應行遲寫著寫著,連自己也冇有發現,他笑得比以往任何時間都快樂。

【我們成了同桌】

那個一輩子都要被困在嵐山的怪胎,每天都夢見北麵筒子樓裡的那個人,並靠著這份念想,撐了整整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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